教会如何规定信友参加弥撒及领圣体的本分?
教会规定信友有本分,在主日及当守庆节,参加弥撒,为使我们藉弥撒,与主相遇相结合,并与他的肢体:教会,共融合一(《天主教法典》(1983年)1247条)。
同时,按照弥撒的本意,我们每次参加弥撒,都应当有适当准备去领圣体。当然,如果有重罪,则当尽快办妥当告解,然后领圣体。
信友有本分每年至少一次告明所省察到的重罪,并善领圣体,且最宜在复活期内履行。
不过,在主日本分的规矩上,我们也要关心那些在主日还要上班的信友,他们身不由己,当鼓励他们在休息的日子,尽量进堂参加弥撒。无论如何,悉心照顾这些信友的需要,是必要的牧灵关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