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23 常年期第25周星期一
常年期 第二十五周 星期一
读经一(上主厌恶乖戾的人。)
恭读箴言 3:27-34
我的孩子:你如果做得到,不要拒绝向有求于你的人行善;如果你能够立刻做到,不要对你的近人说:“去!明天再来,我才给你。”你的近人安心与你居住,你不应暗算他。别人没有加害你,你不应与他无故争辩。不要羡慕强暴的人,更不要仿效他的行为,因为上主厌恶乖戾的人,喜爱正直的人。上主诅咒恶人的家,降福义人的家。上主嘲弄那好嘲弄的人,却宠爱谦卑的人。
释义
《箴言》第1到第9章是一个篇幅相当长的引言,内容是一位父亲给予他的儿子各样不同的建议和劝勉。今天的读经包含两个部份,首先是劝勉(27-31),然后是说明这些劝勉的理由(32-34)。
这位父亲以负面的方式教导儿子对待近人的态度:不要心硬,不说恶意、毁谤的言词,不要嫉妒,不采取暴力。如此对待近人的理由是因为每个人都生活于天主前,也就是基于“敬畏天主”。
福音中有一个著名的问题:“谁是我的近人?”这段经文给了我们答案:天主是我们的近人,而我们就是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的人的近人。
福音(灯要放在灯台上,使进来的人看得见光明。)
恭读圣路加福音 8:16-18
那时候,耶稣对门徒们说:“没有人点上灯,用器皿把它盖上,或放在床底下,而是把灯放在灯台上,使进来的人都看得见光。因为没有隐藏的事不被显露的;也没有秘密的事,不被人知道而公开出来的。所以,你们应当留心要怎样听;因为凡是有的,还要给他;凡是一无所有的,连他自以为拥有的,也要被夺去。”
释义
天主国的奥秘是给门徒们知道的(路8:10),但这并不是说,这个奥秘只应该保留在这个小小团体之内。灯应该照耀,这是人点灯的目的。耶稣的讯息“隐藏”在比喻中,但是它们应该、而且将要被“公开出来”。
16节是个短小的比喻,17节是比喻的解释。紧接在这两节经文之后是耶稣的劝勉:“你们应当留心要怎样听”,意思是应当正确地聆听。只有当人们正确地聆听了耶稣的讯息,并接纳成为自己的生命,才能够把这讯息传递给别人。
18节后半的内容 ── “因为凡有的,还要给他;凡没有的,连他自以为有的,也要从他夺去”── 所谈论的并非某种社会生活准则。若放在社会生活层面来看,这样的内容根本是无法接受的。
耶稣在此讲述信仰与知识的准则,一个关于成长与衰退的铁则:谁若有正直良心聆听天主圣道,并把所聆听的变成自己的,就是按着所聆听的生活,就必将在天主圣道上持续地成长,这样的生活必使其他人认识天主圣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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